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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费规定
 
 

南开中学网校学生退费规定

一 、退费标准:
  1. 用户报名两周内,可凭相关凭证(所购得实物卡、收据或发票)进行退费。
  2.用户报名超过两周,不予退费。
  3.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,不受退费时间限制:
   1) 由天津市转入外省市或出国留学的,出示相应证明(转学证明、签证及邀请函),经我校审核无误的;
   2) 因身体原因丧失学习能力的,出示相关证明(病历、诊断证明),经我校审核无误的;

二、退费计算:
  1.在报名一周内申请退费的,扣除手续费100元,余款退回。
  2.在报名一周后两周内申请退费的,按照:
   1) 学年卡:扣除当前年级学年卡价格的10% ,余款退回。
   2) 学期卡:扣除当前年级学期卡价格的20% ,余款退回。
  3.在报名两周后因特殊情况退费的,按照
   1) 学年卡:从报名之日起计算,每一个月扣除当前年级学年卡价格的10% (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),余款退回。
   2) 学期卡:从报名之日起计算,每一个月扣除当前年级学期卡价格的20% (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),余款退回。
  4.退费计算金额一律按照实收金额计算。报名时如有赠品需全部退回,或按原价格折价扣除。
  5.结款时间:
  南开中学网校受理用户退费申请后,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用户结款。借款时间为每月10日、20日两天(如非工作日则顺延),办理结款时必须凭家长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三、生效时间:
 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0日起正式生效。

南开中学网校
2005年9月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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